明日起北京市、常州市、西宁市、呼和浩特市、南昌市、凯里市、通城县、汝城县、岑溪市多地禁飞无人机!请各位飞友们多关注,合法、安全飞行。
1、北京首都机场半径三百公里禁飞区启用
2026年9月20日,首都及周边地区划设的禁飞区正式启用。禁飞区以北京为中心、半径300公里,范围从地(水)面至无限高,实行全天候管制,主要限制除民航航班、应急救援、公务飞行等以外的飞行活动。民航航班出行不受影响。
新修订的《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2026年11月15日正式落地实施。新规明确北京全域划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除法规另有规定情形外,单位、个人不仅禁止在京开展无人机飞行,也不允许存放、持有无人机及其核心部件,同时禁止把无人机及核心部件运输、携带进入北京。首都空域管控同步加码,9月20日起,以北京为中心半径300公里范围,全天24小时进入空域管制状态。
2、常州市
一、临时管控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10月4日。
二、临时管控区域:以常州市环球动漫嬉戏谷点位(东经120°02'50.81”、北纬31°29'53.08”)为中心,半径2公里范围内的飞行空域(详见示意图)。
3、西宁市
一、2026年9月30日6时至2026年9月30日12时期间,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西宁市烈士陵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
二、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民航、公安机关等做好“低慢小”航空器的管理工作。执行新闻宣传、军事、测绘、农林作业等飞行任务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依法履行飞行活动申报手续,并按相关要求前往西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进行报备。
4、呼和浩特市
一、临时管控时段和区域
临时管控时段:2026年9月30日0时至24时
临时管控区域为:以大青山红色文化公园为圆形,半径1km圆形区域内。
二、示意图
三、严守飞行规范
严格落实无人机“一登、二查、三申请”工作要求,规范开展飞行审批。
(一)一登:完成实名登记。所有无人机持有人必须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简称UOM平台)完成实名信息登记。
(二)二查:查询空域。每次飞行前务必登录政府网站或UOM平台查询空域属性查看蓝色适飞空域分布,确认属于适飞空域后,方可实施飞行。
(三)三申请:飞行活动申请。在管制空域内操作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飞行需在UOM平台申请并获得审批后方可实施飞行。申报材料包括飞行计划(目的、时间、范围、高度)、操作员资质、航空器信息、安全承诺书、保险凭证等。执行飞行前需向属地公安机关申请报备。
四、管控措施
(一)该区域内禁止“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起降与飞行,但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期间,确需使用相关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违反通告规定操纵“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反制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予以直接击落。
(二)禁飞期间,请持有、使用“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单位及广大市民、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三)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5、南昌市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
①2026年9月30日0时00分至10月8日0时00分,在八一广场周边设立临时禁飞区,范围为八一大道(含)以东、中山东路(含)以南、广场南路、北路(含)以西、孺子东路(含)以北合围区域向外延伸100米。
(八一广场临时禁飞区)
②2026年10月1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在汽车巡游沿线道路周边设立临时禁飞区,范围为巡游道路两侧100米内。10月1日12时00分至10月3日18时00分,在长天广场车辆静态展示活动现场周边设立临时禁飞区,范围为赣江中大道以东、岭北一路向赣江延伸段以南、赣江西岸以西、岭北二路向赣江延伸段以北合围区域。
(国际经典汽车暨江铃汽车南昌巡游禁飞路线及静态展示禁飞区域)
③2026年10月1日12时00分至22时00分,在赣江老官洲附近空域设立临时禁飞区,禁飞范围为凤凰中大道(含)以东,庐山南大道(含)、八一大桥(含)、阳明路(含)以南,象山北路(含)、孺子路(含)、孺子西路(含)、抚生路(含)以西,洪城路(含)、南昌大桥(含)、南斯友好路(含)以北合围区域。
(赣江老官洲烟花晚会禁飞区)
二、禁飞类型
禁止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已许可航空器除外)在禁飞区起飞或飞入禁飞区。
6、汝城县
一、管控时间
2026年10月1日18:00至22:00。
二、管控区域
以汝城新一中校区为中心,向外扩展半径200米范围内的空域。
三、管控要求
在临时管控期间和管控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任何形式的飞行或升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航拍、娱乐、商业宣传、体育竞技等。
因活动官方直播、新闻报道、警务执勤、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等特殊工作需要,确需在管控区域和时段内进行飞行的,需经县委宣传部同意批准后,飞手通过“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微警务”-“无人驾驶航空器全生命周期备案管理”进行申报,经审批后方可飞行。经审批的无人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高度并合规操作,安全飞行。
请广大市民、游客及“低慢小”航空器爱好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的管理和检查。请相关从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空中秩序。
7、凯里市
一、禁飞管制区域及时段:
凯里市大阁山公园,10月1日14:00至3日19:00。
凯里市国贸购物中心,10月5日8:00至7日22:00。
凯里市下司古镇,10月1日8:00至7日22:00。
凯里市苗侗风情园,10月1日8:00至7日22:00。
凯里市香炉山中华医学文化园,10月1日8:00至22:00。
凯里市中博市集水晶广场,10月1日8:00至5日22:00。
凯里市凯旋奥特莱斯广场,10月1日8:00至3日22:00。
以上地点及周边500米范围内实行禁飞管制。
二、禁飞管制期间,除向公安机关进行飞行报备的无人机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行为。
8、通城县
一、临时空域管制时间
2026年9月29日14时起至2026年10月1日22时。
二、临时空域管制区域及管制航空器类型
以雁塔广场为中心,方圆2公里区域内,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禁止未经批准的升降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
三、管制措施
管制时段内,请相关从业单位、广大居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公告规定。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岑溪市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南珠高铁(南渡段)铁路线路两侧各5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升降、飞行无人机等无人驾驶航空器,禁止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
二、禁飞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区域内进行无人机航拍、测绘、喷洒、表演、起飞、降落等活动。确因应急救援、警务执勤、铁路施工等特殊需要飞行的,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向铁路运输企业和属地公安机关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铁路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制止、处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铁路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请沿线群众自觉遵守,相互转告,主动劝阻、举报违规飞行行为。
举报电话:110;南渡派出所:0774-8561110;南渡镇人民政府:0774-8561998、0774-8562998。
保叔在此提醒大家,禁飞管控期间,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
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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