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奉节县、南宁市、岳阳市、宿州市、连云港市、西宁市、文昌市、明水县多地禁飞无人机!请各位飞友们多关注,合法、安全飞行。
1、奉节县
除经依法批准,用于官
一、禁飞时段及区域
1.禁飞时段:2026年9月1日18:00—9月20日24:00。
2.禁飞区域:重庆市奉节县兴隆镇、长安土家族乡、龙桥土家族乡、冯坪乡、青龙镇、五马镇,含道路、河道、公园、居民小区、楼顶、空地等全部地面及上空空域。
二、禁飞类型
在临时管制禁飞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经依法批准用于应急救援、电视转播、宣传等活动的除外,但必须主动向现场救援指挥部(联络人:刘槟珲,电话:17783262350)对携带的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报备,服从统一调度管理。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确有飞行必要的,应向奉节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书面同意后,并向奉节县公安局进行报备方可飞行,报备应提供书面同意意见、无人机型、SN码及飞手相关证件、保险资料等。
2、南宁市
一、管控时间
2026年9月1日0时至2026年9月21日18时。
二、管控范围
南宁市主城区及横州市全域。
三、管控措施
(一)全域禁飞。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体育、娱乐、广告等各类飞行活动,禁止开展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风筝、孔明灯等升空物体的活动。经依法批准用于物流运输、应急救援、低空文旅、智慧城市、载人交通、农林植保、气象探测等活动的除外。
(二)登记备案。在南宁市持有“低慢小”航空器的单位、组织及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完成实名登记,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持有航空器的详细信息,公安机关应当对接报信息进行核实并备案登记。对公安机关依法核实是否持有“低慢小”航空器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3、岳阳市
一、临时禁飞时段
2026年9月5日15时至24时。如遇赛事延期、补赛等特殊情况,禁飞时段顺延同步执行。
二、临时禁飞区域
岳阳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为核心管控区域,划定体育场全域及周边1000米范围为临时禁飞管控区域。管控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擅自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
三、特殊飞行审批规定
禁飞时段内,因赛事官方航拍、电视直播、应急救援、医疗保障、气象监测等特殊刚需,确需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活动主办单位或实施单位须提前严格按照空域管控和无人机飞行管理相关规定,向公安、民航、空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提交飞行申请,完整报备飞行时间、飞行范围、飞行高度、操作人员、设备信息等内容,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依规开展飞行活动。未经审批,一律禁止飞行。
4、宿州市
一、加强安全管理时间及区域
2026年9月5日16时至22时,以宿州市高新区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为中心,对南至汴阳二路、北至竹邑路、东至淮海北路、西至人民北路以内的空域加强空中管控。图示如下:
此次赛事举办地点及管控区域范围内属于管制空域,禁止未经审批的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施放、飞行。届时,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全面加强对涉及区域“低慢小”航空器的管制力度。
二、“低慢小”航空器类型
本提示适用于对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模型航空器(包括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管理。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因执行应急救援等重要任务确有飞行必要的,应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报公安机关备案(联系人:陈警官17305576968)。
5、连云港市
一、管控时段
2026年9月5日0时至9月12日24时。
二、管控区域
(一) 连云区:北至海滨大道以北2公里海域,东至连霍高速,南至东方大道,西至临洪大道合围区域内;北至西大堤,东至海滨大道以东1公里海域,南至大港东路,西至海棠北路以西1公里合围区域内。
连云区临时空中管控区域示意图
(二) 海州区:北至陇海线,东至榆林路以东1公里山区,南至圣湖路,西至临洪河大桥合围区域内;北至海连东路,东至巨龙南路,南至朝阳东路,西至瀛洲路合围区域内。
海州区临时空中管控区域示意图
(三)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北至徐新路以北1公里,东至海滨大道,南至张圩河路,西至临海公路以西1公里合围区域内。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
临时空中管控区域示意图
四、管控措施
在管控的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及空飘物升放行为。
6、西宁市
一、2026年9月6日5时至2026年9月6日16时期间,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西宁市城西区、城中区、南川工业园区行政区划范围内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
二、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民航、公安机关等做好“低慢小”航空器的管理工作。执行新闻宣传、军事、测绘、农林作业等飞行任务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依法履行飞行活动申报手续,并按相关要求前往西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进行报备。
7、文昌市
自2026年9月9日0时起至9月12日8时止,我市龙楼镇、东郊镇、文教镇全域划定为核心禁飞区,严禁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风筝、孔明灯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施放及飞行活动;除上述龙楼镇、东郊镇、文教镇区域外全市其他区域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施放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空飘物。期间,需要利用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手续如下:申请人向海南通航飞行服务站提出应急作业申请,并取得相关军民航管制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备,方可按批准的飞行计划组织实施,必要时需同相关军民航管制单位签订保障协议。
8、明水县
一、管控时间
2026年9月11日至9月14日全天。
二、管控区域
以滨泉体育场为中心点,向外延伸半径300米范围内区域,涵盖空域、地面道路、沿街商铺、居民区及施工场地。 覆盖区域如下图:
三、低空航空器管控(无人机及低慢小飞行器)
管控时段内,管控区域空域(垂直真高0—120米)实行临时禁飞管控,禁止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已许可航空器除外)在禁飞区起飞或飞入禁飞区。
(一)管控范围包含各类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机,航模、滑翔机、动力伞、热气球、空飘气球、孔明灯等所有低空升空物体。
(二)管控期间,除军警制式无人机执行公务活动外,管控区域内单位、个人的无人机飞行活动,包括新闻采访、赛事拍摄、商业航拍、日常巡查等各类民用飞行行为,未经空管部门审批同意,未完成报备的,一律禁止升空。应急救援专用无人机免于空域管制,但必须提前在应急主管部门完成登记备案,仅可在突发应急处置场景下依规规范飞行。
保叔在此提醒大家,禁飞管控期间,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
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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